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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 ^ >三人持刀行凶

2024-12-22 3:55:28 足球大赛 邗幼枫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几个人砍反杀几个人算正当防卫吗?

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要把握两点:

1、必须是对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法侵害已经是过去了,就不能叫正当防卫而只能是叫报复。

2、必须是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当。如果别人是一个人对你一个人侵害,那就是相当;如果是三人殴打你一个人,你却反手以匕首刺死三人,那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

如何看待魁梧男追求女大学生遭拒,持械闯对方老家遭反杀?

外人入室行凶在法律上坚决不能含糊,只要能证明的确是入室行凶.行凶,室主人对入室行凶者的反抗.不管什么后果都应视为室主人是正当防卫,入室行凶太猖狂了吧,六七十年代地皮流氓们打架都不敢进别人家里打,喊你出来在打,因为他们知道进人家打的话是重罪,不出来就在你家门口等着你。只要你不出去还算是安全的。现在社会在进步法律在不断的健全,怎么会在家里也不安全了呢?人们遇到潜在的危险人民警察为什么还要受威胁者去躲一躲呢,滑天下之大稽。法律主要的作用是震慑和惩罚,不能只是震慑安分守己的人吧。为什么现在大爷大妈没有人敢扶,为什么占座的那么理直气壮,人民警察被人捅了都不敢有人帮。现在真的到了不需要正义的勇敢了吗,法律对安分守己人的反抗一点底线也没有了吗。入室行凶后果自负。

所有问题都在于为何被反杀,不是被杀害!反杀就是你要行凶把我杀死,而我在危机时刻奋起反击而将凶手反杀!原本是要杀人,结果被被害人而反杀!被害人属于正当防卫!也如同我在路上行走,而你拿刀追杀我为了保命而反击致凶手死亡,这在生命受到威胁,你死我活的危机中,不反抗只有死了!应该启用无限防卫权!维持良好秩序打击犯罪,提倡和肯定正当防卫!否则百姓哪有安居和乐业呢?

谢邀请∽我认为男女双方发生恋爱关糸,如一方认为不适合中止了恋情己分手,应该各走各的路才对。而不是固执的抱有怀恨心里以杀害夺命的方式继续纠缠威胁强迫对方,这是属于犯罪心里。然而行凶男人恰恰是这种无法无天践踏法律的行凶杀人行为。并多次串入女方家进行野蛮的强制性威胁态度,还多次公然威胁扬言要杀全家,己充分表现了黑恶分子性质的面目。当他再次带刀等凶器串入女方家时,己打算准备将女方杀死,但不如愿碰到人家父母一起在家,在他己动手把刀连续捅入女方之后,其父母怎能眼静静的让歹徒把自己的女儿杀死呢?愤怒的情绪终于逼其父母为救女心切,于是出于防卫阻止目的,愤而合力反杀了该男的行为。无论如何对方岂然不惧法律的约束胆敢入室杀害女儿,杀红了眼的凶手此刻定会恶从胆边生,最后势心定会杀死全家灭口再跳之。如其父母三人不进行防卫反杀手段,全家三口人将被全灭口的凄惨下场!提醒:在中国最忍讳的是别串入它人房屋行凶,行凶者必将遭到灭顶之灾的反杀自卫手段。至于凶手大多是站着进去横着出来把自己的命搭上!处于危及生命紧要关头,任谁都顾不上什么法了。对于入室行凶人其行为都是已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也必然受到社会大众群而指责和唾弃!也将受到法律正义的审判!邪恶终不胜正义,正当的防卫保命手段终会受到社会的公认!&lt;/p&gt;</p>

武松何罪之有?包道乙为何要斩断武松手臂?

与梁山遇到的其他敌人不同,南军的法师在大战的中后段才姗姗来迟,而包道乙和郑彪这对师徒也对梁山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也正是包道乙,用他的妖术险些要了武松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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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没有罪,包道乙也没有罪,可惜二人的立场不同,并且还互相是敌对的阵营,所以击败对方,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情。武松上应天伤星,我们发现徒手能力极强的他很少能受到重伤。但包道乙用的是法术,混元剑又是法宝,这样一来,或许就到了武松契合他星宿的时候了,在武松去攻击郑彪时,包道乙祭起混元剑,直接砍向了武松。

包道乙这剑并没有砍中武松的要害,只是击中了武松的左臂,并且没有砍断。此事武松被因剧痛而混到,幸亏鲁智深及时赶到,并且抢下了混元剑,不然武松的性命真的不保。

等到武松苏醒时,看见自己的胳膊将断不断,他用了一个极其血腥和残忍的办法,就是用戒刀把左臂砍了下来!之后武松就被扶会营帐疗伤,而后来包道乙被凌振的火炮炸成了粉末。

之前有粉丝说包道乙的混元剑和武松的行者身份有一种命运的纠葛,我觉得他分析的蛮有意思的但是我找不到他的评论了。相比较于师傅包道乙,他的徒弟魔君郑彪的表现或许更胜一筹。郑彪虽然和包道乙学了点旁门左道,但都头出身的他还是学了一身硬本领的,所以我们发现郑彪出战并不会直接使用妖法,而是在打不过对手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妖术来做辅助。所以我们发现,论纯武力,郑彪居然打不过王英,所以郑彪施法编了个穿金装的“韦护”,吓了王英一条,就这么一个空档,王英就被郑彪刺死了。

当然王英之死,《绘卷水浒传》中还有个特有意思的编排,就是清风山三人组中郑天寿早早的在宣州就阵亡了,与他兄弟情深的燕顺和王英一直对郑天寿念念不忘,于是郑彪在敌不过王英的时候制造了一个郑天寿的幻影,王英看到郑天寿以为自己的好兄弟还活着,就高兴的跑了过去,结果郑天寿的幻象变成了金人,王英也因此被杀。

王英一死,扈三娘就过去给夫君报仇,在极大的哀痛下,感性的扈三娘已经没有了基本的战斗能力和躲避能力,结果被郑彪用金砖砸死。这对苦命鸳鸯,最终死在了一起,也是最大下幸福了。

之后李逵、项充、李衮去追杀郑彪,李衮先一交跌翻在溪里,被南军乱箭射死。

项充急钻下岸来又被绳索绊翻,被上来的南军将士剁成肉泥。

所以,郑彪的表现要比他师傅厉害的多,一人拖死拖伤了五员梁山大将。但这师徒俩的法力水平只能吓唬一下不会法术的人,幸好当时樊瑞还在,斗法战胜了包道乙,协助关胜击杀了郑彪。


文/逻辑文史游

郑彪所杀的这四员梁山将领,有无数个不该死的理由啊…

武松的罪非常大,可以说是罪恶滔天,包道乙替天行道,对抗朝廷的黑暗统治,但是恨自己武艺不够高强,仅是斩断武松的手臂,如果可以,他最想杀死武松,为方腊的起义军报仇雪恨。

武松的第一大罪:盲目随从。

武松的人生观不正确,黑白不分,跟随宋江接受朝廷的招安,充当朝廷的爪牙,成为朝廷的棋子,去攻打方腊起义军。

宋廷已经是奸臣当道,贪官污吏横行,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方腊顺应民心,深明大义,建立起义军,反抗朝廷,解救老百姓于繁重的苛捐杂税当中。

而且方腊敢做敢为,对朝廷坚决抵抗到底,不似那个假仁假义的宋江,为了自己的名利,给梁山好汉挖坑,一个又一个地坑上梁山,然后又带领他们归降朝廷,自甘堕落被朝廷利用。

武松虽然武艺高强,却不懂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为宋江卖命,这成了武松的第一大罪。武松若懂事理,不应跟着宋江去攻打方腊,应当学公胜孙全身而退,或者拉着他的兄弟鲁智深、张青、孙二娘等人另立山头亦可。

武松第二大罪:杀气太重。

武松第一次杀人,是少年时期,在清河县杀了人,敢做不敢当,杀了人后逃到沧州,在柴进庄上白吃白喝。

武松第二次杀人,是为武大郎报仇,杀了潘金莲、西门庆,这个在道德伦理上无可厚非,值得称赞。

武松第三次杀人,是当施恩的打手,为了帮施恩抢回卖酒的地盘,把蒋门神的小妾给差点杀了,一个女流之辈而已,与武松没有深仇大恨,这次武松有些过分。

武松第四次杀人,是在飞云浦,这次杀人倒没有过分,毕竟那几个公人都想要了他的性命。

武松第五次杀人,血溅鸳鸯楼,这次绝对的是滥杀无辜,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一切祸源是张都监、张团使、蒋门神,与张都监的家人、奴仆毫无相干,但是武松见人便杀,大大小小共十五人成了他的刀下冤魂。

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因果循环,是要还的。所以武松夜走蜈蚣岭前,醉酒掉进水里,被一条黄狗欺负。堂堂一个打虎英雄,被一条黄狗欺负,这是施公对武松的惩罚,而他被包道乙砍断一条手臂,更是影射武松杀气太重。

包道乙其人



其实包道乙也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他与梁山的公孙胜一样,是名道士,跟着方腊造反朝廷。方腊集团与梁山人马一模一样,都是不堪忍受朝廷的黑暗,不同的是宋江愿意充当朝廷的爪牙,方腊不愿意。

包道乙没有什么大本事,就是会施行道法,他之所以能砍断武松的手臂,是利用障眼法,若不是鲁智深及时搭救,武松会命丧黄泉。

包道乙最后是被凌振的火炮炸死,看来法术再高,也怕炸药。

其实武松没有罪,整部水浒,仅是一场人心的江湖,是非对错,不过是帝王统治下的世道沧桑。

整部《水浒传》有个非常奇怪的地方,宋江招安之后,带领梁山人马攻打辽国、田虎、王庆这三大反贼时,一百零八好汉皆是好好的,不曾有伤亡,然而在最后攻打方腊时,梁山好汉死伤过半,这非常的不合理。

或许这是作者笔墨的故意渲染,方腊、宋江,都是帝王统治下的棋子,是维护他们荣华富贵的利用工具,两败俱伤的结局中,方腊集团覆灭了,宋江集团的大多数好汉都没有得到善终。

大的框架下,武松与包道乙,是英雄与英雄之间的厮杀,大多时候,人们都希望世道海清河晏,天下太平,若不然,人们的矛盾往往指向封建朝廷皇帝及奸臣们,而不是所谓英雄与土匪之间的相互征伐。

一场水浒江湖,一场人心,说不尽,道不透,还是那句诗写得好: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写“悟空”已成习惯,更是一种情怀。感恩相遇,更感谢您的关注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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